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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特奥篮球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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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1年10月17日—21日,北京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队制比赛(5人制) (二)女子队制比赛(3人制) (三)个人技术比赛(目标传球、10米运球、定点投篮) 四、参赛单位 (一)男子队制赛: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广东、辽宁、江苏、陕西、河南 (二)女子队制赛:北京、上海、浙江、吉林、河北、内蒙古、山西、江西、广西、河南 (四)个人技术比赛:四川、山东、重庆、福建、甘肃、湖北、宁夏、安徽、贵州、云南 五、参赛资格: 年龄在12岁-18周岁,将鉴定为智商在70以下,2001年9月17目前在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登记注册过的特奥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规则:执行国际特奥会制定的1999-2003年篮球竞赛规则。 2、队制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胜者记3分,平者各记1分,负者记0分;个人技术比赛是三项成绩的总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1年9月10日前。 (二)各单位按分组限报一队,运动员男队8人,女队4人,个人技术3人,工作人员男子队制可报3人,女子队制和个人技术可报2人。 (三)报名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或产日本复印件、智商证明、体检证明。 (四)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需签署《声明书》。 (五)尚未注册的运动员应认真填写“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并准备2寸彩照2张(五张贴在登记表上,1张用于注册证件上,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寄至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八、录取及奖励 (一)根据初赛分组录取名次,前三名者发奖牌,4-8名发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技术人员 仲裁、裁判员由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委派。 十、费用 各代表队的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提前和推迟离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北京市北池子大街44号(100006) 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电话:010-65231010;65179722-2610、2615 传真:010-65234806 联系人:董学模、孙崇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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