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特奥篮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1年10月17日—21日,北京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队制比赛(5人制)
  (二)女子队制比赛(3人制)
  (三)个人技术比赛(目标传球、10米运球、定点投篮)
四、参赛单位
  (一)男子队制赛: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广东、辽宁、江苏、陕西、河南
  (二)女子队制赛:北京、上海、浙江、吉林、河北、内蒙古、山西、江西、广西、河南
  (四)个人技术比赛:四川、山东、重庆、福建、甘肃、湖北、宁夏、安徽、贵州、云南
五、参赛资格:
  年龄在12岁-18周岁,将鉴定为智商在70以下,2001年9月17目前在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登记注册过的特奥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规则:执行国际特奥会制定的1999-2003年篮球竞赛规则。
  2、队制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胜者记3分,平者各记1分,负者记0分;个人技术比赛是三项成绩的总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1年9月10日前。
  (二)各单位按分组限报一队,运动员男队8人,女队4人,个人技术3人,工作人员男子队制可报3人,女子队制和个人技术可报2人。
  (三)报名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或产日本复印件、智商证明、体检证明。
  (四)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需签署《声明书》。
  (五)尚未注册的运动员应认真填写“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并准备2寸彩照2张(五张贴在登记表上,1张用于注册证件上,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寄至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八、录取及奖励
  (一)根据初赛分组录取名次,前三名者发奖牌,4-8名发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技术人员
  仲裁、裁判员由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委派。
十、费用
  各代表队的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提前和推迟离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北京市北池子大街44号(100006)
  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
  电话:010-65231010;65179722-2610、2615
  传真:010-65234806
  联系人:董学模、孙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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