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二、 承办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三、 比赛日期与地点:2002年4月14日-19日,山东省济南市
四、 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 比赛项目:男、女公开级
(一) 男子组:60公斤以下级、66公斤以下级、73公斤以下级、81公斤以下级、90公斤以下级、100公斤以下级、100公斤以上级。
(二) 女子组:48公斤以下级、52公斤以下级、57公斤以下级、63公斤以下级、70公斤以下级、78公斤以下级、78公斤以上级。
六、 参赛资格:
(一) 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比赛规则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二) 2002/2003年度在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登记注册条例》已下发)。
七、 参赛办法:
(一) 每单位限报男运动员6名,女运动员3名,男女名额不得相互调剂,各个级别每单位限报运动员2名。
(二) 报名后只有2人或2人以下的级别不立项,将与邻近的级别合并,按照合并后的级别进行比赛。
(三) 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 。
八、 竞赛办法:
(一) 执行国际柔道联合会最新规则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制定的《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中盲人柔道竞赛规则。
(二) 比赛时间:每场比赛男子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
(三) 每个级别参赛人数不足4人时采取单循环赛;4人以上(含4人)采取淘汰加复活赛制。
(四) 在技术会议上进行比赛抽签。
(五) 称量体重:
1、 参赛运动员在本级别比赛当天开赛前按照规则规定程序进行试称体重和正式称量。
2、 称量体重时,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注册证和比赛服供裁判员检查。
(六) 运动员比赛服:运动员比赛服应按新规则规定的要求,使用蓝、白柔道服。
(七) 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将按照与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02年检测计划进行赛场外和赛场内的抽查。
九、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六人以下(含六人)减一录取。
(二) 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
(三) 各级别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不足六人按高限计分。
(四)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 技术人员:
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除主办单位委派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 费用:
(一) 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35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 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十二、 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02年3月11日前。
(二) 报名时需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和济南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三) 运动员注册事宜按已下发的《残疾人运动员登记注册条例》办理。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 本规定由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解释和修改。
十五、 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地址:北京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100006)
联系人:赵素京、华清滂
电话:010-65231010;65137722-2610/2616
传真:010-65234806;65250662
济南市残疾人体育协会:
地址:济南市纬二路152号(250001)
联系人:孙洪良、刘建平
电话:0531-2063182
传真:0531-290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