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体协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残联、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残疾人体协
三、比赛日期与地点:2001年10月31日-11月6日,重庆市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参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赛资格:
  (一)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1999年7月下发的《医学功能分级手册》运动员最低分级标准。
  (二)2001年9月30日前在中国残疾人体协进行过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七、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6人,工作人员2人。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2000年中国残疾人体协下发的《盲人门球规则》。
  (二)参赛队在6个队以下(含6队)时采取双循环赛,决出名次,序号接五运会名次排列未参加五运会盲人门球比赛的队按报名先后,排在名次后面;参赛队在6个队以上时,按五运会名次蛇形排列,采用分组进循环制;分组前二名的队进入第二阶段复赛,分组其它各队进入名次赛,复赛进行单循环赛(在分组赛中已相遇的队不再进行比赛);复赛前四名进行交叉赛,决出最后名次(第一名对第四名、第二名对第三名、胜队对胜队、负队对负队)。
  (三)比赛使用复式眼罩,内层由大会准备,外层各队自备,如裁判认为某队自备眼罩不符合规则规定,则有权责令该队或该队某队员更换大会准备的外层眼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决定名次办法
  1、循环赛阶段:以各队积分决定名次,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为0分,对方队为胜队得3分,但进球数为0。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控积分相等各队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决定名次; 如仍相等,则采用点球决出名次。
  2、决赛阶段:如比赛打成平局后,将采取加时赛的办法决出胜负。如加时赛仍不能决出胜负,则采取投点球的方法决出胜负。
  (五)各队应有统一比赛服装,运动员上衣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必须有号码(1—9号),号码规格至少20厘米高。
  (六)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协于五月份开始对各项选拔赛统一按计划进行赛场外和赛场内的抽测。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四)6队以上时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6队以下(含6队)减一录取。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技术人员
  (一)技术代表由中国残疾人体协委派。
  (二)仲裁及分级人员除中国残疾人体协委派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三)裁判员以参加全国盲人门球等级裁判员培训班的裁判员为主,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十一、贸用比赛期间食宿费用每人每天交35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各队差旅费自理,超编人员、提前抵达和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1年9月 30日前。
  (二)报名时需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和重庆市残疾人体协;在五运会前尚未注册的运动员应认真填写“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并准备2寸彩照2张(1张贴在登记表上,互张用于注册证件上)寄到中国残疾人体协。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由中国残疾人体协解释和修改。
  中国残疾人体协:
  地址:北京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董学模、王宜凯
  电话:010-65231010;65137722-2610、2615
  传真:010-65243306
  重庆市残疾人体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
  邮编:400015
  联系人:耿林
  电话:023—63651187
  传真: 023- 6365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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