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举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残联、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三、比赛日期与地点: 2001年9月 20日一24日,江苏省南京市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参赛项目:男、女公开级
  (一)男子组: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7.5公斤级、75公斤级、82.5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二)女子组:40公斤级、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7.5公斤级、75公斤级、82.5公斤级、82.5公斤以上级
六、参赛资格:
  i.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1999年7月下发的《医学功能分级手册》运动员最低分级标准。
  ii.2001年8月20日前在中国残疾人体协进行过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七、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合计8人(参加悉尼奥运会的运动员不占名额);各级别限报运动员2人。
  (二)运动员最低参赛年龄14周岁以上(1987年12月31目前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顺序在技术会议上抽签决定,并在在各自级别中按此顺序称量体重。
  (二)同一级别的运动员,如比赛成绩相同,体重轻者名次列前;如体重也相同,先举起重量者名次列前。
  (三)当每个级别报名运动员超过16人时采取A、B两组比赛。
  (四)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3。
  (五)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协于五月份开始对各项选拔赛统一按计划进行赛场外。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6人以上录取前6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取得名次者将按7、5、4.3、2、l计分,6人以下(含6人)取得名次接高限计分。超世界纪录加14分,平世界纪录加 10分,累计记入团体总分。同级别中连破世界记录,每次加2分。
  (二)团体总分前六名给予奖励。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技术人员
  仲裁、裁判员、分级人员除主办单位委派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费用。
  比赛期间食宿费用每人每天交35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各队差旅费自理,超编人员、提前抵达和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1年8月20日前。
  (二)报名时需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协和江苏省残疾人体协;在五运会前尚未注册的运动员应认真填写“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并准备2寸彩照2张(1张贴在登记表上,1张用于注册证件上)寄到中国残疾人体协。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由中国残疾人体协解释和修改。
十五、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中国残疾人体协:
  地址:北京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方建宁、赵学鸿
  电话: 010- 65231010; 65137722-2610、2615
  传真:010—65243306
  江苏省残疾人体协:
  地址:南京市五台山1-3号
  邮编:210029
  联系人:毛阿宝
  电话:025-6614156-7207
  传真: 025- 661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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