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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规则依据
采取国际羽联(IBF)竞赛规则
二、参赛级别规定
1、ISOD级别中的A2,A3,A4,A6,A7,A8,A9。
2、不使用辅助器械者分类为LBa1--LBa3。
LBa1:参赛者站立,下肢一肢或两肢肌肉力量衰退,至少要有20分或相等的残疾。
LBa2:参赛者站立,下肢一肢或两肢肌肉力量衰退,至少要有10--19分或相等的残疾。
LBa3:参赛者站立,只有不持拍的手臂机能减弱(按最轻分级标准要求)。
三、分级方法
1、LBa1:A2、A3(A9)
2、LBa2:A4(A9)
3、LBa3:A6、A8(A9)
四、项目
单打和双打
五、特殊残疾规定
1、仅靠下列器械直立行走的伤残人:拐杖、手杖、支撑架、腿支架、假腿。
2、使用下列器械采用坐姿行走的伤残人:椅子、轮椅、凳子。
3、以上两种残疾类型比赛时发球区固定,不实行有关“左”、“右”及“交替发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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